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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恤我们的感受》-第四章 埃利特·J·瓦格纳(1855-1916)
网络分享/与主同行2021-07-07 10: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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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J.Waggoner

 

 

第四章 埃利特·J·瓦格纳(1855-1916

 

1884E. J.瓦格纳第一次提出耶稣的人性这个问题时,怀爱伦已经非常清楚地就这个主题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在那个时候,没有人怀疑基督道成肉身时,取了人类堕落的本性。

 

如果瓦格纳觉得有必要确认这个信仰,那是因为他认为这一真理对理解整个救赎计划,尤其是因信称义是必不可少的。瓦格纳的目的并不是要证实怀爱伦的观点,而是要以她的基督论作为他信息的基础,即通过那以“罪身的形状”而来的一位获得义。

 

1884年至1888最初的声明

 

1884年,瓦格纳一被任命为《时兆》的助理编辑,就写了一系列关于耶稣人性的文章。在这些文章中,他确认了基督以一个罪人同样的处境来到这个世界上,但却仍然保持了完全的公义和圣洁。

 

在他188473日的第一篇题为《定罪和义》的文章中,我们读道:“基督是无罪的;律法在祂的心里。作为上帝的儿子,祂的生命比所有的被造物都更有价值,无论是在天上还是在地上……祂取了我们的本性(见来2:16,17,钦定)‘众人的罪孽都归在祂身上’(53:6,钦定)。为了拯救我们,祂必须来到我们所处的位置,或者换句话说,祂必须站在一个迷失之罪人的位置上……因为基督‘被列在罪犯之中’,受到了犯罪的刑罚。但基督所受的苦难,并不是为祂自己。祂‘并没有犯罪,口里也没有诡诈’(彼前2:22,钦定)。”(注1

 

在题为《在基督里新的受造物》的第二篇文章中,瓦格纳写道:“上帝使基督(无罪的)为我们成为罪。祂凡事‘与祂的弟兄相同’;这并不仅仅是指外在的身体结构,而且还指祂和我们一样背负罪。祂所背负的罪不是祂自己的,乃是我们的。祂是无罪的,然而‘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祂身上’(53:6,钦定)。虽然祂所背负的是我们的罪,但这些却被算为祂自己的罪,使祂受死(见赛53:5)。”(注2

 

在题为《在律法以下》的第三篇文章中,瓦格纳重申,耶稣“必须将自己确切地置于祂所要拯救之人的处境之中。”这绝不意味着耶稣是一个罪人。基督虽然不是其中的一员,但却被列在罪人之中。“祂背负了世人的罪,就像这些是祂自己的罪一样。”(注3

 

对瓦格纳来说,“生在律法以下”(4:4,钦定)这句话,不仅指基督是受律法约束的,也是指祂像一个罪人一样受律法的定罪。基督将自己置于那些触犯律法,并被判死刑之人的位置上。这就是基督受到律法的定罪的原因。

 

在他1888年初出版的《加拉太书中的福音》的小册子中,瓦格纳特别考虑到了【加4:4】、【约1:14】和【罗8:3】,这些全都涉及到了基督肉身的问题。从这些经文中,他得出结论:“基督是按罪身的形状而生的。”(注4)他对【腓2:5-7】、【罗1:3】、【来2:9,16,17】和【林后5:21】的注释,也将基督的人性等同于有罪的人性。

 

对瓦格纳来说,耶稣的屈尊远远不是一个令人不安的主题,而是一个鼓舞人心的主题,以至于他不得不与他的读者分享。“《圣经》中最鼓舞人心的教导就是基督取了人性;而且祂的祖先按肉体来说都是罪人。当我们研究基督的祖先的生活,看到他们全都拥有我们所拥有的软弱和情欲时,我们便发现没有任何人有权以遗传为借口为自己罪恶的行为作辩解。如果基督在凡事上没有与祂的弟兄们相同,那么祂无罪的生活对我们将毫无鼓励可言。我们可以带着钦佩的眼光仰望它,但那将会是一种令人绝望的钦佩。”(注5

 

瓦格纳声明:“保罗宣告上帝使祂替我们成为罪。”“我只是提供《圣经》上的事实;我不想解释它们。‘大哉,敬虔的奥秘!无人不以为然。’我不能理解上帝怎能在肉身显现,并且成为罪身的形状。我不知道这位圣洁、神圣的救主怎能忍受作为罪之结果的人类的一切软弱,并被算为一个罪人,遭受罪人之死。我单纯地接受《圣经》所作出的唯有如此,祂才能成为人类之救主的声明;并且我因这样的认识而欢喜,因为祂既成为罪,我就可以在祂里面成为上帝的义。”(注6

 

因为基督“已经到达人类堕落的最深之处,为要将人类高举到祂自己崇高的宝座上;然而祂从未停止过上帝的身份,也从未失去过祂一丝的神圣。”(注7

 

这些是瓦格纳在他关于耶稣人性的最初的著作中所提出的主要思想。因为它们与基督的神性有关,瓦格纳在此基础上建立了他在1888年明尼阿波利斯总会会议上提出的“因信称义”的信息。

 

“上帝在肉身显现”

 

如前所述,瓦格纳在明尼阿波利斯会议上所做的演讲没有现存的文本。但显然,他在会议结束后立即发表在《时兆》上的文章应该能够代表他的发言。会议于1888114日结束,早在1889121日,第一篇关于“上帝在肉身显现”的文章就出现了。(注8)“其内容在他1890年出版的《基督和祂的义》一书中完全以相同的标题转载。”(注9

 

瓦格纳以有关基督神性的论述展开了他的书,然后讨论了祂的人性,只用《圣经》来呈现“基督人性的奇妙历史。”他引用【约1:14】作为开篇,强调“基督既是上帝又是人子。最初只是神,祂取了人性,并仅仅作为一个普通的凡人在人间行走。”(注10

 

根据瓦格纳的说法,在【腓2:5-8】中,保罗最好地表达了基督这种自愿的降卑。他写道:“我们不可能明白,基督作为上帝怎能降卑自己,以致死在十字架上,而且我们去揣测这事,是最无用不过的了。我们所有能做的就是接受《圣经》中呈现的事实。”(注11

 

为了清楚“道成肉身”时所发生之事的意义,瓦格纳引用了【罗8:3,4】。“任何人只要稍微想一想,就足以明白,如果基督为要救赎人类而取了人的样式,那么祂所成为的一定是罪人的样式,因为祂来所要救赎的正是罪人……此外,基督取了肉身,不是无罪之人的肉身,而是有罪之人的肉身,也就是说,祂所取的肉身拥有堕落人性之下的所有软弱性和罪恶的倾向(sinful tendencies),这个事实由祂按肉体说,是从大卫后裔生的’这一声明所表明。大卫拥有人性之中的所有情欲。他指着自己说:‘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51:5)。”(注12

 

对于瓦格纳而言,【来2:16-18】的经文证实了这一立场:“祂(基督)若在凡事上与祂的弟兄们相同,那么祂就必须承受祂弟兄们一切的软弱,并遭受祂弟兄们一切的试探。”(注13)保罗在【林后5:21】进一步写道:“上帝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祂里面成为上帝的义。”瓦格纳补充道:“上帝无瑕疵的羔羊,那无罪的一位,成为罪。虽然无罪,然而却不仅被算作是一个罪人,而且还实际性地取了有罪的本性。祂成为罪,好叫我们成为义。”(注14

 

在再次引用了【加4:4,5】、【来2:18】和【来4:15,16】之后,瓦格纳评论道:“读到这里,有些人可能认为我们贬低了耶稣的品格,将祂降至了罪人的水准。”(注15)他说:“相反,我们只是在高举我们神圣之救主的‘神能’,祂自己甘心降低到罪人的水准,为要将人高举至祂自己在最恶劣的环境中仍保持的无瑕疵的圣洁。”(注16

 

尽管肉体上存在软弱,但是“祂神圣的性情从来没有片刻怀存一个邪恶的欲望,祂的神能也从来没有片刻动摇过。祂在肉体上遭受了所有人可能遭受的痛苦之后,正如离开荣耀的天庭时一样,一尘不染地回到了祂父的宝座上。”(注17

 

基督得胜罪的秘诀正是在这个逻辑之中。“祂虽‘被软弱所困’,却‘并没有犯罪’,这是因上帝的能力时刻居住在祂里面。倘若基督因你们的信,住在你们心里;倘若像基督一样叫上帝一切所充满的,充满了你们(3:17,19),这同样的能力也可以是我们的。”(注18

 

“祂(基督)承受了人类的肉体所遗传的一切,祂知道这一切,而且将自己如此紧密地与祂的儿女们联系在一起,以至于无论有什么压迫临到他们身上,都会在祂身上留有同样的影响,并且知道为要与之对抗,是何等地需要上帝的能力;如果我们真诚地渴望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欲’,祂是能够并且渴望赐给我们力量‘充充足足……超过我们所求所想的。’原本住在基督里面的一切能力,也可以因恩典住在我们里面,因为这是祂白白地赐给我们的。”(注19

 

瓦格纳感叹道:“作为基督徒,我们有多么美好的可能性啊!”从此以后他能说:“我靠着那加给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注20

 

这就是瓦格纳关于“上帝在肉身显现”这一主题的论证。在他看来,为了得胜罪的权势,基督来时必须“住”在“罪身的形状”里。祂在肉体中得胜了罪,便可以将祂的能力赐给所有愿意接受的人。因此,那赐给基督在有罪的人性中度一种无罪生活的同样的神能,也使拥有基督住在其内的罪人能够得胜试探,战胜罪的权势。

 

正如所能看到的,瓦格纳的基督论很自然地他引因信称义。基督的工作不能与祂的位格分开。瓦格纳在1888年提出的“因信称义”的信息,实际上只是他的基督论的一个实际应用。因为基督完全地将自己与堕落的人性等同起来,祂在我们里面的工作,不是仅仅局限于法律行为罪的赦免,而且还包含了从“一切不义”(约一1:9)中得到洁净。(注21)“当基督给我们披上祂自己的义袍时,祂并没有给罪披上外衣,而是把罪除去了……这实际上是使他从罪中得到洁净;如果他从罪中被洁净,被称义,并成为义,他必定经历了一个彻底的变化。他确实是,另一个人……‘他就是新造的人’(林后5:17)。”(注22

 

瓦格纳的伟大成就不仅是在基督复临安息日会中重新引入了因信称义的原则,而且他还将基督论应用到救赎的工作之中。对路德来说,因信称义纯粹是一个法律行为。《协和信条》证实了这一观点:“我们所有的义都在我们之外;它完全存在于耶稣基督里。”另一方面,瓦格纳认为称义包括基督在人身上的作为,藉着上帝赐给凡信基督,心里接受基督之人的能力(见约1:12,钦定),而使人成为义(见罗5:19,钦定)

 

在他1900年出版于伦敦的最后的书《永约》中,瓦格纳作出了这一声明:“在末日到来之前和基督再来之时,地上必须有一班子民,他们不一定占据地上居民数量的很大比例,但却要大到足以在地上被所有人知道,‘上帝一切所充满的’甚至会像在拿撒勒人耶稣里面一样,在他们里面得以彰显。上帝将要向世人证明,祂拿撒勒人耶稣所做的一切,祂也能任何降服于祂的人做成。”(注23

 

瓦格纳证实他的基督论(1891-1902

 

19世纪90年代,瓦格纳在基督复临安息日会享有很大的权威。在怀爱伦的支持和他的同工A.T.琼斯的合作下,他有机会在营会、大型教牧会议以及各种总会会议上阐述因信称义的信息。

 

1891年的总会会议上,瓦格纳被邀请主持16讲的《圣经》系列学习,专门研究《罗马书》。(注24)他几乎不可能选择比这更合适的书信,来阐明他关于因信称义之信息的主要思想。其中有两段特别与耶稣人性的主题有关。

 

保罗在【罗1:3】中关于大卫后裔的宣告为他提供了次机会。保罗说耶稣基督“按肉体说,是从大卫后裔生的。”因此,瓦格纳邀请我们“去阅读大卫的历史,以及那些是大卫的后裔,又成为耶稣祖先之列王的历史,你就会看到,从人类的角度来看,主和任何一个人所曾有一样,因他的祖先而受到了严重的碍。他们中的许多人是荒淫冷酷的偶像崇拜者。虽然耶稣因而被软弱所困,但祂‘并没有犯罪,口中也没有诡诈’(彼前2:22,钦定)。这赋予处在生命最低谷之人以勇气。这是为了表明上帝恩典福音的力量可以得胜遗传。”(注25

 

关于上帝差遣祂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这一声明,瓦格纳表示:“有一种普遍的观点认为,这意味着基督模仿了罪身,祂并没有取真正的罪身,而只是像这样的罪身。”(注26

 

在反驳的时候,瓦格纳引用了【来2:17】,其中申明耶稣必须“凡事该与祂的弟兄相同,为要在上帝的事上成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为百姓的罪献上挽回祭。”然后他又引用了【加4:4,5】,保罗声称耶稣“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因此瓦格纳的结论是:“祂取了所有由女子所生之人都具有的同样的肉体。”(注27

 

最后,为了证实基督成为罪身的形状而来的原因,瓦格纳将【罗8:3,4】和【林后5:21】并列在一起。“前者说基督被差遣成为罪身的形状,‘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身上。’后者说上帝‘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祂里面成为上帝的义。’(注28

 

在所有这些解释中,瓦格纳总是将那位亲自取了人类堕落之本性的基督的道成肉身与救赎的目的联系在一起:藉着在耶稣基督里赐生命圣灵的能力,将人类从罪恶和死亡的权势中释放出来(见罗8:2)

 

1892年,瓦格纳接受了前往英国成为《现代真理》期刊主编的呼召。他在那里一直1902年。在那期间,他被邀请参加1897年的总会会议,在那里他主持了19讲基于《希伯来书》前几章的学习。这并不意外,考虑到这些章节包含了基督的神性和人性的最清楚的证据。(注29)瓦格纳又一次有机会宣讲他的基督论,这也与总会委员会和教会行政人员的基督论一致。如果不是这样,他们就不会特意邀请瓦格纳从英格兰远道而来参加这个特殊的活动。

 

瓦格纳再次重复了他以前对耶稣人性的立场,我们对此已经讨论过了。有一次,他转述了使徒保罗的话:“我们若口里认主耶稣以我们的肉体而来,心里信上帝叫祂从死里复活——祂是活能力,我们就必得救。”(注30

 

为了确保公众明白这一点,瓦格纳坚称:“道在亚当里成了完美的肉身,但在基督里,道成了堕落的肉身。基督下降到至低,这便是道的肉体,有罪的肉体。”(注31

 

在《时兆》一篇题为《上帝在肉身显现》的文章中,瓦格纳明确声明,我们的罪不是象征性地加在基督身上,而是真正地加在祂身上的。(注32)同样地,在他于1900年出版的对《加拉太书》的注释中,他着重强调基督“亲身”(彼前2:24)担当了我们的罪。他写道:“我们的罪,不是仅仅象征性地加在祂身上,而是亲身加在祂里面。祂为我们‘受了咒诅’,替我们‘成为罪’,因此替我们受死……这告诉我们祂‘亲身’背负了我们罪的同一处经文,小心地让我们知道祂并没有罪’。祂能背负并亲身担当我们的罪,真正地替我们成为了罪,然而却并没有犯任何罪这一事实,乃是祂永恒的荣耀,并使我们永远从罪中得到救赎。”(注33

 

结论

 

这就是瓦格纳基督论的要点。如果他的立场与教会的信仰不一致,总会委员会就不会邀请他参加1901年的会议,驳斥圣洁肉身运动的“奇怪教义”,根据该教义,基督取了“亚当堕落之前的本性。”(注34

 

如果瓦格纳的教导中有一个反复出现的主题,那一定是他的基督论。他在1916年去世前不久所写的《信心的告白》依然是这一事实的最好证据。在书中,他再次表达了基督的自相矛盾,基督取了“罪人”的本性,同时却献上了一“完美的生命”——一个无罪的生命,一个得胜死亡的生命。“所以上帝在基督里替罪人舍命,并赐予罪人生命。根据瓦格纳的说法,这就是福音的总结。”(注35

 

参考文献和注释

 

1.埃利特·J·瓦格纳,《时兆》,188473日。

2.同上,1884717日。

3.同上,1884918日。参见埃里克·克劳德·韦伯斯特《基督复临安息日会中基督论的不同观点》,第168-171页。

4.埃利特·J·瓦格纳,《加拉太书中的福音》(佩森,亚利桑那州:秋叶图书,1970年),第60页。瓦格纳写了这本71页的小册子,以回应乔治·艾德·巴特勒出版的名为《加拉太书中的律法》的85页的小册子。

5.同上,第61页。

6.同上,第62页。

7.同上,第63页。

8.在《时兆》上发表了七篇文章。第一篇是关于基督的人性(1889121);接下来的四篇是关于基督的神性(18893181522);最后两篇题为《基督,立法者》和《基督,救赎者》。

9.这本书同样于1892年在澳大利亚和英国,以及汉堡和巴塞尔再版。参见弗洛姆《天意的运动》,第373页。1989年于法国被翻译和出版。

10.瓦格纳:《基督和祂的义》,第24页。

11.同上,第25页。

12.同上,第2627页。

13.同上,第27页。

14.同上,第2728页。

15.同上,第28页。

16.同上。

17.同上,第29页。

18.同上。

19.同上,第30页。

20.同上,第3031页。

21.同上, 59页。

22.同上,第66页。

23.《永约》,第366页。亚瑟·G·丹尼尔斯在一封日期为1902512日的信中,向威廉·克拉伦斯·怀特推荐了瓦格纳的《永约》:“我深信应该做些什么来让我们这班子民的家里充满阳光。除了《圣经》,我知道没有比瓦格纳弟兄的这本书更好的书能做到这一点的了。”(引自A·V·奥尔森,《从危机到胜利》,第231页)

24.埃利特·J·瓦格纳,《总会公报》,1891年;《时兆》,189510月和18969月;《瓦格纳论罗马书》,《保罗伟大书信中的福音》(巴黎:喜讯出版社,北达科他州,年份不详)

25.《瓦格纳论罗马书》,第12页。

26.同上,第128页。

27.同上。

28.同上。

29.这些学习发表在1897年的《总会公报》上,题目是《希伯来书的研究》。

30.《总会公报》,1897年第2卷,第12页。

31.同上,第1卷,第57页。

32.E.J.瓦格纳,《时兆》,1889121日。

33.《喜讯》,第62页。

34.该事件将在第7章中予以考虑。

35.《信心的告白》,第8、10页。参见韦伯斯特《基督复临安息日会中基督论的不同观点》,第222、2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