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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恤我们的感受》-简介
网络分享/与主同行2021-07-07 10: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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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uancheng

 

简介

 

在整个基督教教会历史中,关于“基督、祂的位格和工作”(注1)的基督论主题一直是许多神学争论的中心。最危险的异端邪说和最巨大的分裂都起源于关于耶稣基督的位格和工作之理论的差异。

 

由于信仰的希腊化和异端教义的出现,使徒和他们的后继者们被迫奋力对付基督的神人二性这一问题。这最终导致了“严格意义上的基督论,也就是说,耶稣基督之位格的明确教义”的诞生。(注2)

 

今天,基督的人性对基督教来说仍然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各种教派试图用各种各样的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这是一个最重要的主题。这一点不仅取决于我们对基督工作的理解,而且也取决于我们在寻求“耶稣里面的真理”(4:21)时,对我们每一个人所期望之生活方式的理解。

 

使徒们面对早期的异端邪说

 

有趣的是,我们注意到,在基督教的开端,关于耶稣位格的主题所提出的问题并不是“祂的本性是什么?”而是“祂是?”当耶稣问门徒,“人说人子是?”时,他们回答说:“有人说是施洗的约翰,有人说是以利亚,又有人说是耶利米或是先知里的一位。”“那你们呢?”祂问道:“你们说我是?”西门彼得回答说:“你是基督,是永生上帝的儿子。”(太16:13-16)

 

随着希腊-拉丁世界福音传播的进展,问题不再是简单地知道耶稣是谁的问题。现在问题改变了:耶稣和上帝有什么关系?祂真的是神吗,还是只是一个人?如果两者都是,我们如何解释祂的神性和祂的人性之间的关系?后来,当教会面对异端邪说时,不得不考虑这些问题,并试图回答它们。

 

保罗和约翰是首先反驳关于基督本性之错误教义的人,以回应针对祂的神性和人性所产生的怀疑。在致腓立比的书信中,保罗强调了基督与上帝的同等之后,他说耶稣来到这个世界“成为人的样式,……有人的样子”(腓2:7-8)。同样地,他写信给罗马人说,上帝差“祂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样式”(罗8:3,钦定本),他对歌罗西人 声明:基督是“是那不能看见之上帝的像,”并且“上帝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基督里面”(西1:15;2:9)

 

此外,约翰被迫在他的福音中主张“道就是上帝”“道成为肉身”(约1:1,14)。然后,面对诺斯替派的主张,他决定有必要警告教会抵挡那些否认基督人性的人:“凡灵认耶稣基督是成了肉身来的,就是出于上帝的,从此你们可以认出上帝的灵来;凡灵不认耶稣,就不是出于上帝,这是那敌基督者的灵。”(约一4:2,3)。

 

世纪以来的基督论

 

早在公元二世纪,使徒的后继者们就卷入了关于基督的位格,特别是祂的本性的激烈争论中。面对否认基督神性的阿里乌派的发展,尼西亚会议(公元325年)通过肯定耶稣的神性解决了这个问题。在迦克墩会议(公元451年)上,仍然存在的有关神人二性的问题得到了解决,并且这一信条成为了天主教会的信仰宣言。

 

宗教改革家们并不是真正的基督论革新者;他们更关心信心和称义的本质,而不是基督论的问题。总体来说,他们都接受了“耶稣基督的神性本质,以及位格的统一性与本性的二元性这一基本教理。”(注3)只有少数在瑞士法语区的新教神学家最终放弃了“二性论”。(注4)(译者注:位格的统一性与本性的二元性,即两种本性结合于一个位格之中)

 

然而,二十世纪的一些神学家已经追随了他们的脚步。例如,奥斯卡·库尔曼认为,“关于‘二性论’的讨论,归根结底是一个希腊问题,而不是犹太人或《圣经》的问题。”(注5)

 

埃米尔·布伦纳断言:“由二性论的学说所提出之问题的全部复杂性,是一个被错误地提出之问题的结果,这一问题想要知道一些我们根本无法知道的东西,即神性和人性是如何在耶稣基督的位格中结合的。”(注6)

 

这些神学家对迦克墩教义的明显背离是基督论新趋势的根源。今天绝大多数的神学家,无论是天主教徒还是新教徒,都认为有关基督之奥秘的研究不能再从人性的重要性中被分离。换句话说,当代基督论的一个特点是,它们与人类学有更密切的联系。

 

很自然,这种新的关联使一些神学家对基督的人性有了更深层次的思考。所有基督徒都承认,子取了人类的本性这一观念。但问题是祂取了哪一种人性:是受堕落所影响的人性,还是上帝起初所创造的人性?换句话说,是亚当堕落之前的本性,还是堕落之后的本性?

 

【译者注:早期教会对于基督论的争论集中在耶稣的神性、人性与位格的关系上,即两种属性如何结合在一个位格之中的所谓“二性论”的讨论中。迦克墩会议形成的教义也是针对这样的争论形成的结果。但是,后来经过当代一些有影响力的神学家,比如奥斯卡·库尔曼、埃米尔·布伦纳等人的引导,现代基督教神学不再纠结于所谓“二性论”的争论,转而关注耶稣人性的问题。】

 

当代基督论

 

在过去的几个世纪里,如果有人胆敢声称基督的人性是亚当堕落之后的人性,那么将被视为严重的异端。今天许多人认为这个问题仍然是有争议的。(注7)然而,我们必须确实地认识到,二十世纪下半叶最杰出的新教神学家,如卡尔·巴斯,埃米尔·布伦纳,鲁道夫·布尔特曼,奥斯卡·库尔曼,约翰·亚瑟·托马斯·罗宾逊和其他人,已经公开宣称他们支持一种受堕落所影响的人性。

 

卡尔·巴斯早在1934年发表的一篇文章中最先表示了他对这一解释的支持。(注8)但他最全面的论述可在他的《教义学》中找到,题为“真正的上帝和真正的人”。(注9)在确认了他对耶稣基督是“真正的上帝”的信仰之后,他对“道是如何成为肉身的”作了详细的思考。对他来说,耶稣有罪的人性是无可怀疑的。他肯定地说:“祂(耶稣)不是一个罪人。但祂内外的处境都是一个罪人所面临的处境。祂没有做亚当做过的事。但祂所度过之生活的方式,必须以亚当的行为为基础并承担其责任。祂无辜地承担了亚当和我们所有人在亚当里所犯的罪。祂与我们失丧的生活自由地建立了团结和必要的联系。只有通过这种方式,上帝对我们的启示,我们与祂的和好,‘才能’显然地在祂里面,并且藉着祂成为一件大事。”(注10)

 

在用保罗的经文和《希伯来书》证明了他的结论之后,巴斯补充道:“但是决不能削弱或模糊这一使人得到拯救的真理,即上帝在基督里所取的本性与我们的本性是相同的,正如我们基于堕落的观点所看到的本性。如果不是这样,基督怎么能够真的与我们相同呢?我们又会和祂有什么关系呢?我们以堕落为特征站在上帝面前。上帝的儿子不仅取了我们的本性,而且祂还参与了我们本性的具体样式,在这种样式之下,我们作为被诅咒和失丧的人站在上帝面前。祂并没有将这种样式创作和建立得与我们众人有所分别;虽然祂是无罪的,但祂却成了有罪的;虽然祂没有犯罪,但祂却成了罪。但这些事情必然不能使我们削弱祂与我们之间的完全团结,从而使祂与我们疏远。”(注11)

 

埃米尔·布伦纳在他的《教义学》中得出了同样的结论。他毫不犹豫地说:“祂与我们一样由女人所生这一事实,表明祂是一个真正的人。”(注12)他探究道:“但耶稣真的是一个与我们相同的人——并且因此是一个罪人吗?”《圣经》的答案是:“使徒保罗论到耶稣真正的人性,当他说上帝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样式(罗8:3,钦定本)时,他说得尽可能地到位。《希伯来书》补充道:‘祂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祂没有犯罪。’(来4:15)”(注13)尽管布伦纳同意“祂是一个与我们相同的人”,但他同时也承认“祂不是一个与我们相同的人。”(注14)

 

依据同样的经文,布尔特曼和库尔曼完全意见一致。在他对【腓2:5-8】的注释中,库尔曼写道:“为了取‘奴仆的形像’,首先必须要取人的形像,也就是说,一个被人类的堕落所影响之人的形像。这就是‘成为人的样式’(第7节)所表达的意思。‘样式’的原文是‘homoiomati’,其含义在这里得到了正确的表达。紧随其后的措辞更是对此作出了强调,即通过成为肉身,耶稣,‘一个人(man,单数)’,完全承受了‘所 有人(men,复数)’的条件。在本质上,祂是唯一的神人……因顺服祂的呼召成为了一个属天的人,为了完成祂的赎罪工作,而成为了一个以有罪的肉体道成肉身的人。”(注15)

 

在此若是不提圣公会主教约翰·亚瑟·托马斯·罗宾逊的立场,将是一种遗憾。他在研究保罗的神学中“身体”这一概念时,比任何人都更清楚地表达了自己对耶稣人性的看法。“救赎这出戏的第一幕,”他写道,“是上帝之子的自我同一性达到极限,拥有堕落状态之下的肉体,然而却并没有犯罪。”(注16)

 

“强调这些词是有必要的,”他特别指出,“因为基督教的神学一直极其不愿意接受保罗直截了当地阐明福音在这一点上的冒犯时,所使用的表面看来大胆,近乎粗野的言辞。传统的正统观念,无论是天主教还是新教,都认为基督在道成肉身时取了一个未曾堕落的人性。”(注17)

 

“但是,如果用《圣经》的措辞来重申这个问题,那就没有理由害怕,并且事实上,这是将基督归属于一个承受了所有堕落的影响和后果之人时,所需要的最难以推却的理由。无论如何,很明显,这是保罗对基督位格的看法,并且这对他完全理解基督的救赎工作是至关重要的。”(注18)

 

此外,这一问题是托马斯·福赛斯·托伦斯于1956年7月在德国赫伦纳布举行的世界基督教理事会“信仰与宪法”委员会的背景之下,所提出的一项建议的对象。“我们需要更加认真,上帝的道取了我们的sarx,希腊文),也就是我们堕落的人性(不是一个无玷成胎的人性),并且以此使之圣化。教会的教义需要根据这样一个事实被仔细考究,即基督耶稣取了我们的人性,并使自己成圣。教会在基督的成圣中是圣洁的。”(注19)

 

托马斯·托伦斯更明确地说:“也许我们在基督教会中必须学习的最基本的真理,或者更确切地说,因为我们压制了它,所以必须要重新学习的最基本的真理,便是道成肉身是指上帝为了拯救我们而来到我们堕落和败坏之人性的中心,在那里人性处于对上帝和解之爱最邪恶的敌意和反抗之中。也就是说,道成肉身应被理解为上帝是取了我们堕落的人性而来的,即我们充满罪恶和罪责的真实的人性状态,我们在思想和灵性上处于与创造主不和或疏远之病态中的人性。这是在最初五个世纪,早期教会随处可见的教义,反反复复明确地表达如果整个人要被拯救的话,那么整个人就必须由基督所承受;未被承受就是未被医治,或者上帝在基督里所没有接受的,便是未被拯救的。……因此,道成肉身必须被理解为上帝的儿子以我们自己有罪本性的具体样式被差遣,并且作了赎罪祭,祂正是在这种本性中定了罪案,为要将人从自己属肉体和敌对的思想中拯救出来。”(注20)

 

今日正在按照这些思路而写作的神学家们名单还可以扩大。但这些人是有先驱者的,其中包括基督复临安息日会的先驱。

 

当代基督论的先驱

 

如果认为这些二十世纪的神学家们是他们关于基督人性之立场上的先驱,那就错了。卡尔·巴斯在他的《教义学》中引用了许多19世纪的作家,这些作家都坚持堕落的本性这一信仰。(注21)

 

更详细地说,哈里·约翰逊是耶稣堕落本性的坚定支持者,他追溯拿先斯的贵格利 (329-389)令人信服地论到基督说:“凡是祂所没有承受的,祂就无法医治;但凡是与祂的神性联合的,便被救赎了。”(注22)然后,约翰逊用了整整一章的篇幅来讲述从17世纪到19世纪的十几位先驱的教诲,从安托瓦内特·布里尼翁到爱德华·欧文,他们全都断言,基督取了亚当堕落之后的本性。

 

与约翰逊一起,我们总结了由当代神学家所作之见证的历史概要。自1850年左右以来,基督复临安息日会先驱们的基督论也遵循着同样的解释路线。在当时,这一立场仍然是罕见的,并被传统和主流的基督教视为异端。有趣的是,这些先驱们的基督论现在却被一些当代最好的神学家们所证实!

 

由此可见,在1852年至1952年间,由复临运动的先驱们所发展起来的基督论,可以被充分地认为是当代基督论的先锋。那么,为了那些寻求基督论根基之人的利益,如此一个先进的地位,值得仔细研究。

 

基督复临安息日会基督论的历史

 

近年来,一些英文作者在这一问题上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采取了堕落前或修订的堕落前的立场。然而,直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审查基督复临安息日会关于这一主题之信仰历史的著作。

 

一些作者慷慨地提供了在这个项目中特别有帮助的文稿作品。其中包括:(1)赫伯特·埃德加·道格拉斯:《历史上基督复临安息日会对耶稣人性之立场的简明总结》;(2)威廉·H·格罗特赫尔:《基督复临安息日会所教导的道成肉身之教义的历史说明》;(3)布鲁诺·W·斯坦威:《自1950年来基督复临安息日会有关基督人性的教义》。特别感谢这些作者。

 

在整本书中所呈现的基督论的历史被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开篇的一章,专门讨论了基督的神性,这是一个未被许多复临安息日会的领袖们毫无异议地接受的教义。在第二章中,展现了在1852年到1952年间被一致接受的有关基督堕落本性之解释所依据的《圣经》基础。

 

第二部分致力于基督复临安息日会先驱们所理解之基督论的详细研究,而第三部分则包含了遍布在整个教会官方文献中之见证的汇总。在第四部分中,我们概述了1950年前后由一个新的解释所引发之争议的历史轮廓。这一部分主要是基于怀爱伦的著作。

 

我希望读者能够理解当前这场争论的重要性和剧烈性。也许第五部分对当前观点的讨论,将在某种程度上重新统一教会有关基督人性这一主题的思考。

 

参考文献和注释

 

1.奥斯卡·库尔曼,《新约基督论》(纳沙泰尔:德拉乔克斯和尼斯特尔出版商,1968年),第9、11页。

2.卡尔·巴斯,《教义学》(爱丁堡:T&T克拉克出版社,1956年),第1卷,第2部分,第123页。

3.M·盖塔兹 Op,《瑞士罗马神学家在十六世纪基督教理论的变化》(弗里堡州:大学出版社, 1970年),第18页。

4.同上,第27页。

5.库尔曼,第12页。

6.埃米尔·布伦纳,《教义学》(费城:威斯敏斯特出版社,1952年),第2卷,第352页。

7.亨利·布洛克,《基督论》 (serie Fac. etude, Vaux-sur-Seine:1984年),Vol.UH,第189-192页。

8.卡尔·巴斯,《现今神学中的“启示、教会和神学”》(慕尼黑:1934年)。

9.巴斯,《教义学》,第1卷,第2部分,第132-171页。

10.同上,第152页。

11.同上,第153页。

12.布伦纳,第2卷,第322页。

13.同上,第323页。

14.同上,第324页。

15.库尔曼,第154页。

16.约翰·亚瑟·托马斯·罗宾逊,《保罗神学的一项研究:身体》(伦敦:SCM出版社有限公司,1952年),第37页。

17.同上,第37、38页。

18.同上,第38页。

19.引自哈里·约翰逊的《救主的人性》(伦敦:埃普沃思出版社,1982年),第172页。

20.托马斯·F·托伦斯,《基督的沉思》,第48、49页,引自杰克·塞奎拉的《超越信仰》(博伊西,爱达荷州:太平洋出版社出版社协会,1993年),第44、45页。

21.见巴斯,《教义学》,第1卷,第2部分,第153-155页。

22.见约翰逊,第129-189页。